2025年9月23日,志愿者在街头发现郭某春,将其送往救助站接受庇护。

经志愿者劝导半小时后,其愿意听志愿者的建议,前往救助站庇护考虑是否从救助站返乡,据了解,他长期在深圳各区以乞讨为生。在救助站停留两天后,郭某春逐渐想通,表达了返乡意愿,救助站随即为其协助购买返乡车票,志愿者将其安全送上返乡。

郭某春长期以乞讨为生,在志愿者与救助站的介入下,最终选择返乡,体现了外部帮扶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引导作用。案例反映出部分流浪人员在长期漂泊中可能陷入“惯性生存”,而适当的庇护与沟通能促使其重新审视生活,激发改变的意愿。救助站的购票支持与志愿者的护送,不仅解决了其返乡的实际困难,更给予了其回归正常生活的契机,彰显了社会救助体系在帮助困境人员回归家庭与社会中的重要作用。














